什么是EA和ED?
ED:早期錄取,早期決定,即在早期申請中獲得錄取,只可申請一所學校.被學校錄取后不得申請其他學校.
EA:早期行動,這里指的是singer choice政策學校,與ED相同,但是被錄取可重新申請其他學校.
申明:具體官方原文說明請參考學校政策說明和commonapp上的解釋
ED和EA時間表
(EA政策學校時間與ED1相同)
Early Decision I 申請截止日期:November 15 結(jié)果通知日期:Mid-December
Early Decision II 申請截止日期:January 1 結(jié)果通知日期:Early February
Regular Decision 申請截止日期:各學校不同 結(jié)果通知日期:Early April
ED EA要點
ED/EA是美國學校申請,錄取發(fā)展中的一個必然產(chǎn)物,這里不討論它的形成和好壞.首先所有申請者要明確一點的是所有可以ED/EA的學校都是嚴格遵循ED/EA政策的,所以學生申請前一定要了解到ED/EA政策的實質(zhì),不應違反ED/EA錄取原則,否則帶來的后果將是不可估量的.
原則上ED1只能申請一所學校,是唯一選擇,在11月15日前完成申請,并已將材料發(fā)往學校,在此之后,不得于學校給予通知前以ED形式申請其他學校,可同時進行ED2申請(只有對方學校明確表示ED分為1、2階段才可),RD申請.但是ED1的學校一但錄取,不得以任何要求拒絕學校錄取, 并同時將正在進行的ED2,RD申請撤回,通知這些學校自己已被ED1錄取.最通俗的理解就是不得申請一所以上ED1學校,并且要服從學校錄取決定.如果 ED1被拒絕,ED2,RD可照常申請,不影響錄取,如果ED2被錄取也應該立刻撤回通知RD學校申請結(jié)束.
EA申請與ED1相同,在被錄取后,可以選擇去上和不上,可以答應學校錄取,則撤消通知其他申請,但注意不得在EA申請同時申請ED1學校,兩者只可選擇其一,始終保持在早期申請這段時間只申請了一個學校.如果拒絕EA錄取,其他申請不受影響,可照常進行.
tip:如果在ED1和EA期間申請大于一所的學校,出現(xiàn)被兩所學校錄取以上的情況,會出現(xiàn)你要拒絕一方,但是當你拒絕后學校會在教育信息數(shù)據(jù)庫中共享ED1 EA申請者信息,如發(fā)現(xiàn)申請多所學校一般會被所有學校取消錄取資格,或被列入學校共享commonapp名單,將不得在以后進行早期申請.SSN將被記錄.